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参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将由市人社部门代扣转为市地税部门直接征缴,目前相关数据正在进行测试,新的社保费征缴系统将于2016年5-6月试运行。在此期间,市地税部门将不再向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市人力资源中心及博望区就业中心社保窗口将在试运行期间停止办理社会保险刷卡缴费、打印缴费凭证业务。灵活就业人员所需缴费凭证将在新系统正式运行后,由市地税局负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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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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