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度就业见习工作,经审核,我市51家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64个,计划安排939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一、参加见习条件
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一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
二、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给予见习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见习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年限。
三、见习管理
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与见习人员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为见习生安排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30%比例留用见习人员,见习基地为事业单位的留用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见习方式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2016年马鞍市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汇总表》中公布的联系电话咨询或直接投递见习申请表和简历至电子邮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也将会集中举办就业见习对接会进行现场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马鞍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2、2016年马鞍山市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汇总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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