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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初选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3       浏览量:5531
  根据《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初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进入初选人员务必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55号副楼101室)进行现场初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选有关事项:
  初选时网上报名者提供:《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一寸照片2张,以上均为原件和复印件以供审查。
  现场报名者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供审查。
  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材料(以备收取):专业经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取得的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得),本人获得奖励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县级、市厅级、省部级、国家级奖励)、个人特长证明(如获得)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初选时,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三、进入初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四、咨询电话:0555-2202899

  附件一: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马鞍山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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