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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人员10名
发布时间:2016.08.24       浏览量:8616


  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10名,其中甲岗位7人,乙岗位3人,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甲岗位7人
  1.年龄在18-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本市户口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二)乙岗位3人
  1.本市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新闻、文秘专业同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4.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二、用人方式
  甲、乙岗位录用后均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三、福利待遇
  1.甲岗位一经录用待遇约18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质。
  2.乙岗位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能力及考评情况确定工资标准,月均2000元左右(含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四、招聘办法
  1.报名要求
  甲岗位报名时间:2016年午8月25日至9月2日(上午8:00—12,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乙岗位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8月29日(上午8:00—12,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2.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录用程序。
  甲岗位录用程序: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择优录用,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乙岗位录用程序:经资格审查、面试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面试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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