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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7       浏览量:4768
  因检察工作需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现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检察辅助人员5名,其中业务岗4名,综合岗1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作地点在马鞍山市。

  岗位1:业务岗4名
  报考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毕业;
  4、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输入和文字记录能力的优先。

  岗位2:综合岗1名
  报考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者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毕业。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6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联系电话:0555-2366855。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表》,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同时,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全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一致。凡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3日10:00后登录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均需使用。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业务岗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知识等;
  综合岗笔试内容为申论、新闻写作、法律基础知识等。
  2.试卷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3.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招录计划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在马鞍山人才网、花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作为招聘人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派遣聘用手续,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二年固定期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年终根据工作成效适量发放绩效考核奖。

  (八)其他
  1.招聘过程中,我公司将适时在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关注查询。
  2.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55-236685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55-2626641(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附件: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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