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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殡仪馆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10       浏览量:7991

  马鞍山市殡仪馆是市民政局下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担负着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招聘计划
  殡葬服务员3名,民政专业优先,主要从事业务洽谈、礼厅管理和公墓管理等工作。
  财务管理人员2名,主要从事单位收费、资产登记管理、仓库管理等相关工作。
  火化工1名,主要从事遗体火化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热爱殡葬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协作精神,体貌端正,乐于奉献,勇于吃苦。
  3、具有本市(含和县、含山县和当涂县)户口或本市常住人口,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会讲普通话,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女性身高158CM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2CM以上、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
  4、财务人员除上述条件外,需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上午8点30至11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电话
  市殡仪馆办公室(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苏李村313省道旁)
  0555-5211213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普通话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以及其它能证明业务能力的证件;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五、待遇:
  1、人员性质:劳务派遣;
  2、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并结合岗位考核情况予以核发;
  3、劳动保障: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4、合同期限:两年一签,其中试用期1个月。

                                  马鞍山市殡仪馆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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