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搜索
您当前所处的位置: 信息频道 / 专题信息查询
市人社局五项举措扎实推进就业脱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量:3329
  一是完善动态就业扶贫台账。根据贫困劳动者就业动态变化的特点,实时掌握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就业意愿等信息数据,及时比对、录入和更新就业脱贫系统,定期与扶贫部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完善动态就业精准扶贫台帐。
  
  二是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对有就业需求目前仍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常态化开展 “三送一交心”活动,帮助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全年帮扶贫困劳动者就业不少于398人。对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计划组织脱贫培训不少于500人,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1门脱贫技能。对已经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定期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三是规范就业扶贫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扶贫驿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扶贫驿站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使其成为吸纳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重要载体。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鼓励招募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年计划新建扶贫驿站6个、扶贫车间7个、扶贫基地3个。

  四是加大辅助性岗位开发力度。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但因年龄较大、身体较差、行动不便、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结合美丽乡村和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根据需求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与劳动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有创业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和跟踪服务,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重点支持通过“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重点帮扶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贫困劳动者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