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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9.07.16       浏览量:5638
  求职创业补贴。对2019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19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7)

  安家补贴。对在我市自主创业或就业的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博士生10万元、硕士生6万元、"双一流"大学(学科)和"985""211"高校本科生4万元、其他高校本科生及高级工2万元、在马高校大专高职毕业生1万元的安家补贴;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属于我市新兴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接续(未来)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分别给予18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拨付。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28)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0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0元/月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61)

  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前一年度的在校大学生(包括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可免费参加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创培训。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9)

  创业担保贷款。对在我市境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不受影响),可申请最高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二年期限财政全额贴息。最多可享受三次。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9)

  创业扶持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先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创业补贴5000元/人;合伙创业2000元/人,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9)

  就业见习。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的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属于省市民生工程。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77)

  基层特定岗位。是指政府通过投资开发、购买岗位等方式,采用人力资源外包模式,吸纳毕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等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聘用单位或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7)

  "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应届毕业生或者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三支一扶"服务期两年(招募当年9月1日至第三年8月31日)。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待遇
  (1)工作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
  (2)体检补助。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正式上岗后,给予体检补助每人400元。
  (3)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每人2000元。
  (4)绩效考核奖励。"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获得考核"优秀"等次省级通报的,另外给予资金奖励。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统筹部分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同时,省"三支一扶"办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为"三支一扶"服务期内的人员,购买意外医疗和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三支一扶"期满就业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支一扶"人员可获得期满服务证书,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公务员、选调生招录方面。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报名参加选调生选拔考试。
  (2)事业单位招聘方面。每年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凭省"三支一扶"办颁发的服务证书,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3)事业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方面。原则上,在基层服务单位编制岗位等有空缺的前提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表彰的"三支一扶"人员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到县直事业单位。
  (4)继续教育方面。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专科起点的"三支一扶"人员还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
  (5)创业就业方面。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和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6)学费补偿方面。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财教〔2016〕1770号)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7)其他方面。"三支一扶"服务期可连续计算工龄,可视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工作年限。服务期可享受职称评定、户籍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等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方面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7)
 
  公共就业服务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等各项公共服务,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此外,还定期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7) 

  高校毕业生报到
  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登录马鞍山人才网(www.masrc.com.cn)页面点击"网上报到流程"办理网上报到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7)

  就业协议鉴证
  应届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注:须与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且加盖公章)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7)

  就业帮扶
  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0555-8880257)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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