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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量:4925
  为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受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实验室检测岗位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临床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3、热爱疾病预防与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有检验师资质的,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1982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疾控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试用、补办体检及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9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花山区湖北东路新天地广场三层16-18号)
  3、报名者须携带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 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2:1,不足 2:1 的,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21日(周一)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公布试用人员名单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试用名单。试用人员名单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mashsq.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
  2、试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不予聘用。试用人员报到前,如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违反招聘规定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监督下,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其他事项
  1、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后补体检考察和报批事项,并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对试用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
  2、正式录用后,因违反疾控中心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终止用人合同。
  3、试用期及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花山区卫健委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4、招聘面试未录用人员纳入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录用。
  5、本《公告》由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7、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报名咨询电话:0555-2499477(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8755518110 蔡经理
  9、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810715(花山区纪检监察组)
  0555-8880627(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5-8881716(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报考诚信承诺书917.doc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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