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马鞍山市人社局“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马人社秘[2020]144号)文件精神,为减证便民,统一管理,规范服务,自11月2日起,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失业保险科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人员补助金申领、提升技能申领、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终止申请等业务事项,事务代理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退休业务事项迁移至马鞍山市社保大厅(湖南东路900号)办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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