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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马鞍山市市本级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名单的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量:312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相关工作。经审核,现确认马鞍山江东安防器材有限公司等8447户参保单位符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将按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予以返还。
  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80213)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2366175)电话或书面反映。

  附件:2023年马鞍山市市本级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公示名单(第一批)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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