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中级职称条件: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任助理级职称四年以上。
(2)申报高级职称条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任中级职称五年以上。
2、其他条件: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合格证。
3、申报中级职称者须至少提供2篇论文;申报高级职称者须至少提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国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市人才中心。
2、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领取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条件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人才中心,由市人才中心报送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
3、按物价部门规定缴纳职称评审费。
4、评审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相关资料由人才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国际商务等专业职务的晋升,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再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