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流程

    一 、申报对象及任职条件

(一)员级:中专见习一年期满。

(二)助理级:中专任员级职务满四年:专科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本科见习一年期满。

(三)中级:专科本科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硕士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博士学位获得后。破格晋升条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四)高级:本科、硕士、博士任中级职务满五年。破格晋升条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等专业职务晋升,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再评审。

二、需提供的材料(按各专业当年申报材料目录提供毕业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等必备材料)

三、具体程序

(一)申报职称人员应按规定材料目录,提供相应材料,按照要求将材料分册装订,最后装袋,报送市人才中心; 

(二)市人才中心将参评材料报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的参评材料,开具委托函,委托相关评委会评审; 

(三)提交评委会评审,并由省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公布评审结果; 

(四)市人才中心为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并发文通知; 

(五)评审表由市人才中心存入本人档案,其他材料退还本人。

四、时间安排

(一)职称外语考试一般在当年十一月份报名,第二年四月份考试 ;

(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一般在当年的六至九月举行; 

(三)继续教育为经常性短期培训班; 

(四)报送评审表一般在每年十月底前,十二月份评审结束。

五、办事时效按当年文件要求时限办理。

受理部门:代理部

咨询电话:0555-2366851、236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