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代理人员流动服务流程
一、外地流入办理程序:
(一)提交经我市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鉴章的《马鞍山市引进人才登记表》(在市人才中心领取),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以及个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二)填写《马鞍山市引进人才登记表》后,经我市用人单位鉴章,连同本人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报送市人才中心审核;
(三)市人才中心向个人档案所在地的人事人才部门调取档案审查;
(四)市人才中心开具调令,凭调令到市公安局部门开具《户口准迁证》和市社保部门开具《养老保险金转移单》;
(五)外地人事人才部门按规定开具《行政介绍信》,介绍来我市,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和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二、本市流出办理程序:
(一)提交外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人才部门开具的《商调函》或《调干通知》,或《马鞍山市调出人才登记表》(在我中心领取)。
(二)持填写后的《马鞍山市调出人才登记表》和经我市用人单位鉴章同意调出或与其解除合同(包括辞职)证明,交人才中心审核。
(三)市人才中心向个人原工作单位调取档案,
(四)市人才中心向个人流出地人事人才部门开具《商调函》。
(五)流出地人事人才部门向我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或《调干通知》,个人办理户口和养老保险迁移手续
(六)市人才中心向流出地人事人才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按规定程序转递档案(按规定需要汇报的,须待汇报同意后办理),个人办理户口迁移和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三、办事时效:材料齐全,即来即办(按规定程序需要汇报的除外)。
受理部门:代理部
咨询电话:0555-2366851、236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