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一、工作程序:

(一)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事务所提出人才(劳务)派遣的书面委托,明确需派遣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任职资格条件及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二)根据用人单位具体要求的难易程度,事务所与用人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签订《人才(劳务)派遣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被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金缴纳等事项。

(三)事务所从人才储备库中为用人单位挑选合格员工或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通过市人才市场面向社会为用人单位招募所需人员;

(四)事务所与用人单位确定的人选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及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将其派遣至用人单位;

(五)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书》,履行相关的职责。事务所或用人单位开展对被派遣的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及岗前培训;

(六)事务所委托用人单位对被派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与培训;

(七)合同期满后,事务所与用人单位可续签合同,重新确定人选;事务所与落选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落选人员进入市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八)事务所还可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发展规划、人事诊断与策划、人力资源资质评荐、薪酬设计等服务。

   二、收费标准:根据马鞍山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由派遣单位和市人力资源事务所按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三、办事时效: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人才派遣协议。

受理部门:代理部

咨询电话:0555-2366889、2366873